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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劳动关系的终结,双方不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权力。在现实的生活中,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呢?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2022.07.22 55172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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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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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的流程

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既是当事人双方劳动关系确立的证明,也是调整双方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保护当事人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终止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既是当事人双方劳动关系确立的证明,也是调整双方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保护当事人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尚未出现时,劳动合同效力提前结束。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根本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有严格而明确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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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合同期限为            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            项规定予以            (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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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  )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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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______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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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收 回 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 )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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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合同的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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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止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中止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中止最大的差别在于发生的事由性质不同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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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相关咨询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起诉撤销吗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起诉撤销。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签了可以反悔吗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实际履行的,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已开始履行,劳动者可以反悔,不过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只签底薪违法吗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1、不违法。 2、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是浮动工资,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工资; 3、如果因为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法律上怎么规定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付劳动报酬;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下列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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