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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的房子过户用配偶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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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51557人看过
导读:房子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往往就是说房子可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这并不能排除房子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于是,在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时候,若需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办理手续,所有单独所有的房子过户需要配偶去。

单独所有的房子过户用配偶去吗

一、单独所有的房子过户用配偶去吗

只要是已婚身份,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有也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因为单独所有也可能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因为过去的房屋产权证没有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单独所有的情况。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属于一人的,则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变更房产。

二、房屋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这意味着房产登记本身不是确定房屋产权最终且不可抗拒或改变的依据,只是一种权利证明和权利表征;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房产证登记的“单独所有”与真实为共有的情况不符,可以依法申请更正。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就是一种登记更正。当然不排除有的是赠与。司法实务中对登记“单独所有”有争议的房产,通常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实质上共有,则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不拘泥于房产登记的财产所有形式。

不少人认为,只要房子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虽然,从大部分情况来看确实如此。但如果是已婚人士,可能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在加以分析讨论了。毕竟,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有可能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那此时往往就是会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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