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害者向上诉追究国家赔偿之申请时效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为两年。
根据法规条文,申请赔偿者要求国家补偿的时效期为两年,期限自其得知或理应知晓国家机构及其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不当行为侵犯了其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之时开始算起。
若遭遇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情况,所涉期间将不计入在内。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