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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

羁押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2023.09.13 43177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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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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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

(一)一般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二)特殊羁押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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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 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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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相关咨询

抵押物被债务人卖了担保人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若抵押物遭受债务人处分,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其价值,或提供与其减少价值相等之担保。 若抵押人无法履行此项责任,则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他项权证上的抵押期限过了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法令条款以及行业规范之规定,房屋他项所有权证书的有效期设定为固定的2年。 若作为抵押用途的他项权证有效期超越这个时间限制,无需对与相关银行所签署的抵押贷款合约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屋他项权证早已超出其有效期,则在发生关于抵押借款问题的纠纷时,并不会影响到司法活动中的诉求权。 除此之外,其他方面仍然保持原状。 此外,关于房屋他项权证的抵押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为期2年的有效期,这使得该证书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法律效应,而在其有效期已过的情况下,并不会对抵押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构成任何影响。 只可惜,超过有效期的房屋他项证将无法再寻求法律保护,因此建议相关申请人在他项权证有效期即将到期之前,再次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至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待审批通过之后即可恢复保障。 即便他项权证逾期未有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事宜,只要尚未经过防伪登记机构的法定程序予以注销,那么相应的抵押权依然存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离婚后银行抵押担保有责任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倘若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未签订相关契约的一方无需承担起任何担保义务。 然而,若涉及到对外提供担保的负债,且此种债务并未被用于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所需,尤其在无配偶双方签署的前提下,这种情况便会有所不同。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个担保债务到底应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还是仅限于某一方个人承担的义务。 若是在平等、公平且忠实的原则基础上,由婚姻双方共同签署了担保协议,那么无论婚姻关系是否解体,他们都必须对这份担保责任负责。 反之,若该项债务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以其个人的名义,独立承担债务而产生的权益,那么这笔债务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来进行处理和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房子还在还贷款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正在偿还按揭贷款的房屋是完全有可能被用来做抵押贷款申请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作为借款人,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必要的抵押手续并进行相应的抵押登记工作。 一旦这些环节落实到位,也就意味着抵押权在这一刻正式建立起来了。 倘若借款主体无法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时,合法债权人便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该所抵押房产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深圳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最有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涉及到租金以及押金情况时,在某些特殊情形中可能需要向租户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东未能退还相应款项,租户有权依法诉诸法律追究房东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规定,有关合同纷争可由当事人经由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双方均不愿意接受这两种方式进行解决,亦可依据事先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具体而言: 1.在租赁合同未对押金性质或规则作出明确约定的前提下,押金被视为租赁预付款,原则上应当予以返还。 2.对于交付给对方的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场合,如并未约定支付款项系属定金性质,租户即对此类款项主张享有定金权利时,人民法院将不会对此提供法律支持。 3.除非租赁合同另行约定,房东应在租赁关系终止且租户已完成搬迁、清理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之后的当日,全额无偿地向租户返还租房押金。 4.在租住期间,若因租户的过失导致财产损坏,即可相应扣减租赁押金数额,待扣减损失赔偿数额后方得返还余款。 5.在租赁合同中对押金性质未做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押金实际上发挥着保障房屋及其内部财产安全的担保功能,而在租赁期内房产及室内设施遭受损害时,这部分受损成本便可从押金中扣除。 6.在不存在上述损失的条件下,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原承租方理应得到全部押金的退还。 7.关于租房押金无法退还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先行协商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广泛搜集证据资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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