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期间加班是否可以调休以及是否需要支付三倍工资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必须按照如下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于他们通常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工资收入:
第一种情况是,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时,需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工资水平的150%作为工资报酬;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但无法给予相应的补休,则需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工资水平的200%作为工资报酬;
最后一种情况是,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则需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工资水平的300%作为工资报酬。
所谓的加班工资,即我们常说的加班费,它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实际需求,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劳动或工作而获取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意味着他们的工作时间被延长,额外的劳动量也随之增加,因此他们理应得到合理的报酬作为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费是一种对他们过度劳动的补偿;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支付加班费能有效地遏制他们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