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若同居长达两年并未有共同生活,则无法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无论二者分别多久时间,都是不能通过自动离婚的方式实现离婚的目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夫妻关系仅能借助于协商和平静处理的协议离婚方式以及寻求法律解决争议的诉讼离婚途径来达成。
倘若因为情感纠葛而选择暂时分离,如果后期决定了要结束婚姻关系,可以考虑先协商离婚,但如果协商无果,亦可向当地的民事法庭提起诉讼离婚请求。
当法院确认分居已达两年且情感裂痕确实存在时,将会依法批准离婚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