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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向谁扣除,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子女教育向谁扣除,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2-23 16:22:29 已帮助27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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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向谁扣除,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子女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是向其监护人来扣除,具体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子女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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