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再婚前取得的房产怎么继承
再婚前取得的房产怎么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3-02 08:17:30
已帮助145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再婚前取得的房产怎么继承
再婚
前取得的房产属于再婚中个人的
婚前财产
,按照有关个人财产的
继承
规则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再婚前取得的房产怎么继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是什么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之前的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
不同遗产继承公证活动中需要支付的费用不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也就是最低仅需要200元就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了。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取得继承权的方式有:一、根据遗嘱取得;二、根据法定取得。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继承的房产再次出售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由哪些
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1、印花税:房款的0.05%2、交易费:3元平方米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满5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缴纳)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继受取得包含内容是什么?
继受取得包含内容是什么?1、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善地移转给新物权人。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又分为民事与行政两类方法。民事的如所有权人通过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设立他物权,行政的主要指主管机关通过划拨或特许为法人、自然人创设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他物权;3、特定继受取得,指对特定标的物的取得;4、概括继受取得,指对他人权利义务全部继受的取得。综上,法定的继承方式是国家明文规定由具有特定关系的人获得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而且要求财产原本的拥有者自始就有合法的权利使用这些财产,在此基础上继承而来的财产就是属于继受取得的范畴,而不是更偏向于直接获取的原始取得方法。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自己的亲人去世的话,那么有可能是依照法定继承来获得相关的财产,但是这样的一种继承的方式的话,并不是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原始取得是不依据任何人所拥有的所有权而获得的一些财产,所以和法定继承是不存在相关性的。在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时候,此时需要严格区分一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并且他们都没有自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到的,其实都是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那此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再婚老人婚前财产应该怎么样继承
1、如果是老人再婚前取得财产和住房,就是老人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都属于死亡的老人。2、先看死亡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3、无遗嘱,就需要按照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4、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遗产住房继承过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再婚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接着按照正常遗产继承方式来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再能否转让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就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再婚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1、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2、未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再婚父亲去世遗产应怎样继承
1、如果父亲再婚的配偶还健在,应该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的财产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2、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4、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则优先按照遗嘱方式继承父亲的遗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再婚婚前的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再婚婚前房产配偶一般也是有继承权的。即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作为配偶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如果配偶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根据遗嘱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死亡抚恤金的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1、办理通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2、保管遗嘱(1)文字遗嘱(2)音带、音像遗嘱(1)每件每年收费1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2)每件每年收费2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汁。3、清点遗产每宗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4、确认遗嘱效力控受益额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5、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3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仓储等费用另计。二、公证的流程(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三)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四)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就算继承的财产是死亡抚恤金,但公证机构也不会因为是死亡抚恤金就额外征收收费标准。其实,公证机构的收费还受到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办理遗产继承的这件事情本身就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当面询问工作人员准确的收费标准是最简单便捷的方式。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离婚的孩子可以继承重组家庭的财产吗
#婚姻家庭
994次阅读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怎么分配
#婚姻家庭
894次阅读
冷冻胚胎是否有继承权
#婚姻家庭
1468次阅读
代位继承配偶有继承权吗
#婚姻家庭
824次阅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婚姻家庭
1389次阅读
400万自建房子遗嘱继承办理需要多少钱
#婚姻家庭
1213次阅读
关于
再婚前取得的房产怎么继承
精选专题信息
因抚养费向法院起诉谁是原告
2024.05.01
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4.05.01
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答应该怎么办
2024.05.01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2024.05.01
被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
2024.05.01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都有哪些
2024.05.01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2024.05.01
家庭财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2024.05.01
没有结婚前签的协议是不是有效
2024.05.01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但是他反悔,我该怎么办
2024.05.01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子女多少岁
2024.05.01
自书遗嘱什么样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4.05.01
请问一下离婚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
2024.05.01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了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05.01
女方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01
有抑郁症的人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2024.05.01
热门推荐
热门婚姻家庭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结婚律师
离婚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子女抚养律师
家事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收养赡养律师
家庭暴力律师
彩礼律师
同居律师
婚前调查律师
婚姻家庭法规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律师
2024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军嫂可以离婚吗现在
女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配偶判刑可以离婚吗
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做亲子鉴定收费多少
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被家暴了找妇联有用吗
【婚姻家庭】分居协议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样本
再婚家庭离婚两方都有病协议
离婚起诉书(家庭暴力情形
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通用版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范本新
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
家暴离婚能让男方赔偿多少钱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家暴离婚怎么判孩子归谁
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判
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法官会怎么判
起诉离婚彩礼钱怎么判
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老婆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怎么出
女方家暴男方离婚怎么判
离婚诉讼费用多少钱
丈夫不同意离婚有办法离婚吗
男的家暴女的离婚怎么判
离婚起诉费多少钱
离婚纠纷请律师要多少钱
离婚起诉多少钱
家暴起诉离婚怎么判
重新争夺抚养权难不难
怎样才能离婚快有一方不同意
因家暴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怎么判
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法庭怎么判
离婚一方出轨怎么判决财产
出轨方财产离婚会怎么判
老公出轨离婚赔偿标准
遗产继承纠纷举证困难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判
女方出轨男方家暴离婚怎么判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4-05-01 17:36:4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离婚后,孩子爸爸拒绝抚养孩子,遗弃孩子?
杜强吉律师
2024-05-01 13:00:2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快要结婚了,并且已经订婚,但是我发现了她已经有对象了,有一个女的她和我处对象,在和我相处期间,她用了很多的借口从我这儿骗了很多钱,让我给她转账一个月给她转了六七万?
钱威律师
2024-05-01 10:32: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9个半月孩子抚养权?
钱威律师
2024-05-01 05:45:5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郭海滨律师
2024-04-30 17:54:19
如果你妹妹已经明确放弃继承权了,则过户行为合法,她再闹事也没有用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5-01 17:36:4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离婚后,孩子爸爸拒绝抚养孩子,遗弃孩子?
钱威律师
2024-05-01 10:32: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9个半月孩子抚养权?
杜强吉律师
2024-05-01 13:00:2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快要结婚了,并且已经订婚,但是我发现了她已经有对象了,有一个女的她和我处对象,在和我相处期间,她用了很多的借口从我这儿骗了很多钱,让我给她转账一个月给她转了六七万?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5-01 05:45:5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郭海滨律师
2024-04-30 17:54:19
如果你妹妹已经明确放弃继承权了,则过户行为合法,她再闹事也没有用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结婚前的房子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2024.05.01
1567次阅读
精神病人住院期间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4.05.01
1506次阅读
冷静期过了一个月零一天还能离吗
2024.05.01
1428次阅读
离婚带孩子的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吗
2024.05.01
1165次阅读
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还需要过户吗
2024.05.01
1436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著作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怎么处理
下载
2
房屋继承过户怎么公证
下载
3
房屋继承过户怎么公证
下载
4
老年再婚协议书怎么写
下载
5
离婚未再婚证明怎么开
下载
6
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下载
7
授予专利的外观不得怎么处理
下载
8
合同后当事人不得转让怎么处理
下载
9
约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下载
10
买卖合同不当得利诉讼范文怎么处理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故意杀人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伪证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报复陷害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贷款诈骗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