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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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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805人看过
导读:公司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1补偿。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三是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
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N+1

在职场上,大家都希望工作稳稳当当的,但有时候也会遇到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员工被解除合同后,能拿到一笔“N+1”的补偿,这就让不少人好奇,到底啥情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得给“N+1”呢?“N”其实就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1”就是额外再给一个月工资。搞清楚这个,能让咱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心里有底,知道自己该得多少补偿。

一、“N+1”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形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N+1”补偿。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举个例子,小李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后来因为生病请了一段时间病假。病好回来后,他没办法再胜任原来高强度的销售工作,公司给他换了个岗位,他还是做不好。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是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他“N+1”补偿。

二、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情况

当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身体状况不允许再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没办法给他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这时公司解除合同就需支付“N+1”。公司要提供医疗期满的证明,以及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的证据。员工要注意保留自己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3年,因为生病休了3个月病假,医疗期满后他无法再胜任原来的体力劳动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文职工作,他也因为身体原因做不了。公司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支付他3个月工资(N)加上1个月工资(+1)的补偿。

三、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不能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公司不能随意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必须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解除合同就要支付“N+1”补偿。

比如小王是一名程序员,公司对他的工作有代码编写量、代码质量等考核标准。小王连续几个月都没有达到考核要求,公司给他安排了培训,培训后还是无法胜任工作。这时公司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N+1”补偿。

四、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和员工又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公司解除合同就要支付“N+1”补偿。公司要提供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据,以及和员工协商的记录。

比如一家工厂因为城市规划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很多员工不愿意去,公司和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等合同内容,但没有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N+1”补偿。

五、员工维权的步骤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符合“N+1”补偿的条件,而公司没有支付,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材料。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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