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王X于2018年入职XX公司从事铣床工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023年4月29日到期。6月27日公司因设备搬迁通知放假调班,王X28-30日到公司车间并工作群发工作日志照片,要求通电保障工作。公司却以王X阻挠搬迁、工作群造谣生事等为由,于7月1日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此外,公司还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和2022年4月疫情期间克扣工资的问题。王X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仅支持部分工资差额及部分二倍工资差额,驳回了赔偿金请求,王X不服后提起诉讼。
2026-05-15 09: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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