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具体情形下可进行适当补偿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以下情形可适用“适当补偿”:
1.见义勇为受益补偿: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致自身损害,侵权人担责时受益人可补偿;若侵权人逃逸/无力承担,受害人请求则受益人应当补偿(《民法典》第183条)。
2.自然原因紧急避险补偿:危险由自然原因引发的紧急避险,避险人无责,但可对受害人适当补偿(《民法典》第182条第2款)。
3.无意识无过错行为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暂时无意识/失控致他人损害且无过错的,依经济状况适当补偿(《民法典》第1190条第1款)。
4.高空抛物不明侵权补偿:高空抛物难以确定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自证清白者除外)给予补偿(《民法典》第1254条)。
5.公平责任分担补偿:双方对损害均无过错,依法律规定分担损失(常为适当补偿,《民法典》第1186条)。
适当补偿基于公平原则或法定受益关系,区别于过错赔偿,范围结合损失、经济状况确定。
(注:以上为核心法定情形,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细节判断。)
二、哪些具体情况会涉及孩子抚养权
涉及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无法达成一致,需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裁判。二是非婚生子女情形,父母分开时,同样要确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三是收养关系中,若收养关系解除,涉及未成年养子女抚养权变更。四是父母一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如虐待、遗弃、严重疾病等,另一方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要求变更抚养权。五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与其他亲属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
三、哪些具体情形能够选择不立案
依据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形可选择不立案。一是没有犯罪事实,即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或不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二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遇到这些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将不立案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可申请复议。
当我们探讨哪些具体情形下可进行适当补偿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不同情形下补偿的金额计算方式可能存在差异。而且在获得补偿后,如果对补偿结果不满意,又该通过怎样的途径去争取更合理的补偿。这些都是与适当补偿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倘若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关于适当补偿的种种难题,不确定自身情形是否符合补偿条件,或者对补偿的后续流程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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