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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签合同3次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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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462人看过
导读:在上海,签订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一般不得随意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特定情形,续订时除其提出订固定期限合同外,应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单位解除,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有过错或企业符合裁员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要支付赔偿金。
上海签合同3次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上海签合同3次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在上海,签订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签订3次合同后,双方可能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若单位要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情形,或者出现企业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依法可裁员的情形,并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单位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二、上海签3次合同后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在上海,签3次合同后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单位随意解除合同,属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存在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可依法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上海签3次合同被单位解约,劳动者维权可行吗

可行。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过错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海签3次合同,若符合条件应已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单位解约需有合法理由,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若无合法理由解约,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收集合同、工作记录等证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在探讨上海签合同3次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若单位违法解除签了3次合同的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另外,若员工在第三次签订合同后已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随意解除就更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您在面对上海签合同3次单位解除合同的问题时,对赔偿标准、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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