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常见可协商解除的情形有: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战略调整等需缩减人员,经与劳动者友好沟通达成一致,可协商解除;劳动者因个人职业规划、家庭原因等,主动与单位提出协商,单位也同意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就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进而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二次强制执行
申请二次强制执行,通常是首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因出现特定情形,权利人可再次申请执行。
若首次执行时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权利人可随时申请二次执行,需提供财产线索。如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车辆,但车辆去向不明,无法实际处置而终本执行,之后发现车辆位置,就可申请二次执行。
另外,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时也能申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就原生效法律文书未受履行部分申请恢复执行。例如,约定分期还款,被执行人未按约还款,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原判决。
三、哪些情形下可以成立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时,可中止履行。这些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探讨哪些情形下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我们还需关注协商解除后的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呢?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该怎么办理也是大家关心的。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才能确保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后续事宜顺利进行。若你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手续办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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