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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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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972人看过
导读:组织、策划或者是积极参与斗殴的就可以依法的立案;只要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就会对首要犯罪分子或者是积极参与分子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聚众斗殴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为: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三、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有哪些

1、是否有聚众的行为。

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必须都明知自己的犯罪故意的内容,具有共同斗殴的目的而故意共同实施,行为表现统一性、一致性和针对性。且体现为很强的聚众性。这里的聚众一般是指一方纠集三人以上,但没有要求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同时从立法本意来看,双方必须都有聚众的故意和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在人数上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并不要求必须在三人以上。

2、是否有较为明确的犯罪时间、地点、对象。

聚众斗殴在纠集人员的同时,对斗殴的实施时间、地点都是事先确定,并通知了对方,犯罪的对象是明确的。而寻衅滋事罪如果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则表现犯罪对象的随意性,没有事先的准备,往往表现为随意纠集几人,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

3、暴力的程度不同。

聚众斗殴对暴力的程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参与了聚众斗殴即构成本罪。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则有特别要求,即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方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持械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轻伤后果;随意殴打多人多次或以未成年人为殴打对象或以打人为乐引起公愤;随意殴打他人,引起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聚众斗殴的行为是扰乱了我国的公共秩序,也会让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只要是有组织、有策划而且积极参与的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对于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重者是会高达十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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