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资是优先工程款发放吗
员工工资优先于工程款受偿。在企业破产等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而工程款属于普通债权。即使未进入破产程序,施工单位在追讨工程款时,也不能忽视劳动者工资权益,应优先保障员工工资支付。若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二、员工工资是否优先于债权人受偿
在企业破产等特定情形下,员工工资通常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过,若债权人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该债权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员工工资对于这部分财产不具有优先性。所以,员工工资在破产清偿顺序上优先于普通债权,但劣于有担保的债权。
三、员工工资是否可以优先执行股权
员工工资在一定情形下优先于股权受偿。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而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在公司清偿完所有债务之后才实现。所以在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上,员工工资优先于股权。但如果企业未进入破产程序,正常经营中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不存在和股权受偿顺序比较的问题。若企业涉及强制执行,工资债权同样具有优先性,优先于普通股权分配。
当探讨员工工资是否优先于工程款发放时,答案是明确的。员工工资有着法定的优先地位。在企业资金分配中,员工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必须首先得到保障。那么,如果企业未能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员工有哪些维权途径呢?又在工程款项支付流程中,若出现与员工工资发放冲突的情况,该如何妥善协调解决呢?这些都是实际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如果您对员工工资发放优先性相关的其他疑问,例如上述拓展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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