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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孕妇上夜班是如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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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9 · 3114人看过
导读: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当日22点至次日6点间的夜班劳动,此举旨在保障女职工和胎儿健康。若用人单位违规,女职工可通过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因侵权致精神损害还可请求赔偿。孕妇有权拒绝不合理夜班安排,用人单位需严格守法保障其权益。
民法典对孕妇上夜班是如何要求的

一、民法典对孕妇上夜班是如何要求的

1.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夜班指当日22点至次日6点间的劳动或工作。这是为保障女职工和胎儿健康的重要规定。

2.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依法投诉、举报、申诉,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因单位侵权导致精神损害,女职工可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怀孕7个月以上孕妇有权拒绝上夜班。面对不合理的夜班安排,孕妇应明确拒绝,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

二、民法典对孕妇夜班时长有明确规定吗

《民法典》未对孕妇夜班时长作明确规定。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相关保护条款,该规定明确,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所以,若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安排其夜班劳动违反法律规定。怀孕7个月以下的,法律虽未禁止夜班,但仍要遵循劳动强度等方面的限制规定。

三、民法典对孕妇夜班权益保障有何规定

《民法典》本身未直接针对孕妇夜班权益保障作出规定,但《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相关保障条款。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进一步明确,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侵害孕妇权益,孕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民法典对孕妇上夜班是如何要求的问题时,除了了解民法典相关规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孕妇在夜班工作期间若因工作导致身体不适,企业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另外,若孕妇因上夜班影响了自身及胎儿健康,是否可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赔偿。这些都是和民法典对孕妇上夜班规定密切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你对民法典关于孕妇上夜班规定的具体适用情形、相关权益保障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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