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员因疾病而处于休假期内时,该雇员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和个人意愿,选择自行终止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
然而,除了基于严重错误或经由双方协议一致的情况之外,企业是无权进行违约解约行为的。
倘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违反了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且员工并未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那么企业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