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款规定,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均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若存在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按照规定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者,需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且劳动者已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从其入职之日起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