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教师需要申请产假时,她们应持有请假条、准生证以及如果还未生育的话,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的预产期证明,而对于已生育过的老师,则需出示孩子的出生证。
所有这些文件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进行审批流程。
法律规定了女性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在这期间,产前可以申请15天的假期;
若遇难产情况,则需额外增加15天;
若生育为多胞胎,在此基础上,每多育有一个孩子,便可再增加15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