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假的假期待遇计算,通常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哺乳假政策规定,哺乳期内的女性员工每日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若生育的是多胞胎子女,则每额外哺乳一个婴儿,可再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长。
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停止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工作时间为夜班的行为。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