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持有、使用假币罪
  • 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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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货币后又持有或使用的,只构成伪造货币罪,而并不实行数罪并罚,因为持有、使用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不单独构成犯罪,这说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将伪造货币者排除在外。在大多情况下,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者不单独成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但在个别情况又不能把他们排除,因此,确切的说,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主体。

    (二)主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三)客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量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把包括如此多方面内容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视为特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就不可能准确的反应其客体的特殊性。因此,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对象是伪造的人民币和外币,不包括变造的人民币和外币。

    (四)客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是指拥有,它表现为主体与某一特定之物的占有状态”。因此,只要伪造的货币为行为人所占有,即实际处于行为人的支配和控制中就可以视为持有。“使用”是指将假币取代真币在经济交易中运用,即用于流通,如正常的买卖活动,也有的用作赌资非法活动。同时,以持有、使用的假币达到数额较大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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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误收假币数额较大的,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虽然误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但因缺乏对假币的明知,因此不够成本罪。

    发现误收假币后而使用的,这是一种明知为假币而使用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应以犯罪处理。行为人发现误收假币后,为了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尽管有其可以谅解的一面,但它同样危害货币的正常流通,使假币难以禁止,从而具有了可罚性。当然,对于集受害人,加害人于一身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使用行为,在处罚时可以从轻。

    2、本罪与他罪的区别

    (1)对于伪造货币后而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里涉及伪造者与持有者,伪造者与使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分而论之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也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在伪造后而持有假币场合,持有就失去独立的意义,并成为伪造货币罪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对于伪造行为后而使用假币的认定,因为伪造货币是为了使用,存在着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从一重罪论处是适当的。

    (2) 持有假币罪与运输假币罪的界限。持有与运输是刑法上两个独立的行为,但它们之间有交叉。运输假币以持有假币为条件,持有假币有时则表现为随身携带假币。其区别在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如果明知是假币而加以运输的,以运输假币罪论处;不以运输的故意而携带假币的,则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

    (3) 对于盗窃、抢夺假币后而持有、使用的,应如何认定?在实践中,专门以假币为对象进行盗窃、抢劫的恐怕并不多。通常是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或者把假币误认为是真币而进行盗窃、强多,并引发了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并且真货币数额较大、假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按盗窃、抢夺罪论处。反之,如果盗窃抢夺的假币数额较大。真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盗窃、抢夺罪,可按持有、使用假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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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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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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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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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04:06:57

软件著作权申请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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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要求明确,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可以是软件开发者,也能是通过受让、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著作权的主体,涵盖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保障了不同形式的软件著作权益归属。 (2)软件本身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要有独创性,强调是开发者独立开发的智力成果,杜绝抄袭,这维护了软件行业的创新环境。二是软件需能以有形形式复制,方便传播和保存,如存储于磁盘、光盘等介质。 (3)申请时材料准备很重要。要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提供软件的鉴别材料,像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有特定组成要求。若整个程序和文档不足60页,则需提交全部内容。另外,还可能要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提醒:申请软件著作权时要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软件符合独创性要求,准备材料时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同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5-27 04:12:29

公司员工用盗版软件遭起诉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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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对盗版软件问题应积极应对。若员工私自使用盗版软件且公司无过错,主要责任在员工;若公司知晓或要求使用,公司需担责。 应对措施如下: 1.收集证据,详细记录员工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如使用目的、是否公司授意等,以此明确公司与员工的责任。 2.主动与软件著作权人沟通,展现解决问题的诚意,了解其诉求与赔偿期望,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如购买正版软件、支付合理赔偿达成和解。 3.若协商不成,积极准备应诉,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抗辩,争取减轻责任,避免高额赔偿。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推进正版化,防止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2026-05-23 03:33:18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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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资料:准备软件源程序代码、用户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备好能证明著作权人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 2.在线填表: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确认后打印盖章。 3.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现场递交或邮寄。 4.初步审查:版权中心收到申请后审查,材料不齐会通知补正,符合要求则受理。 5.实质审查:审查员审核申请材料。 6.结果通知:符合规定登记发证,不符则书面说明理由。

2026-05-22 03:27:23

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有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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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数量无限制,可为一人或多人。对于两人以上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首先看合作开发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 (2)若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约定,且合作开发软件可分割使用,开发者对各自开发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能涉及软件整体著作权。 (3)若合作开发软件不能分割使用,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需协商一致行使。若不能协商一致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外的其他权利,所得收益要合理分配给所有开发者。 提醒:合作开发软件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著作权归属。在行使著作权时,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侵权风险,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5-08 06:03:51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无形资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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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软件著作权登记所代表的软件著作权属于无形资产。依据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无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软件著作权无实物形态且具可辨认性,符合无形资产定义。 (2)企业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便拥有该软件的专有权利。企业可通过使用软件或授权他人使用等途径获取经济利益,如收取授权费用。所以其属于企业无形资产范畴。 提醒:企业在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确保材料真实合法,避免因虚假材料导致登记无效。不同企业情况不同,遇到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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