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持有、使用假币罪
  • 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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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货币后又持有或使用的,只构成伪造货币罪,而并不实行数罪并罚,因为持有、使用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不单独构成犯罪,这说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将伪造货币者排除在外。在大多情况下,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者不单独成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但在个别情况又不能把他们排除,因此,确切的说,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主体。

    (二)主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三)客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量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把包括如此多方面内容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视为特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就不可能准确的反应其客体的特殊性。因此,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对象是伪造的人民币和外币,不包括变造的人民币和外币。

    (四)客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是指拥有,它表现为主体与某一特定之物的占有状态”。因此,只要伪造的货币为行为人所占有,即实际处于行为人的支配和控制中就可以视为持有。“使用”是指将假币取代真币在经济交易中运用,即用于流通,如正常的买卖活动,也有的用作赌资非法活动。同时,以持有、使用的假币达到数额较大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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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误收假币数额较大的,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虽然误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但因缺乏对假币的明知,因此不够成本罪。

    发现误收假币后而使用的,这是一种明知为假币而使用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应以犯罪处理。行为人发现误收假币后,为了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尽管有其可以谅解的一面,但它同样危害货币的正常流通,使假币难以禁止,从而具有了可罚性。当然,对于集受害人,加害人于一身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使用行为,在处罚时可以从轻。

    2、本罪与他罪的区别

    (1)对于伪造货币后而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里涉及伪造者与持有者,伪造者与使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分而论之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也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在伪造后而持有假币场合,持有就失去独立的意义,并成为伪造货币罪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对于伪造行为后而使用假币的认定,因为伪造货币是为了使用,存在着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从一重罪论处是适当的。

    (2) 持有假币罪与运输假币罪的界限。持有与运输是刑法上两个独立的行为,但它们之间有交叉。运输假币以持有假币为条件,持有假币有时则表现为随身携带假币。其区别在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如果明知是假币而加以运输的,以运输假币罪论处;不以运输的故意而携带假币的,则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

    (3) 对于盗窃、抢夺假币后而持有、使用的,应如何认定?在实践中,专门以假币为对象进行盗窃、抢劫的恐怕并不多。通常是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或者把假币误认为是真币而进行盗窃、强多,并引发了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并且真货币数额较大、假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按盗窃、抢夺罪论处。反之,如果盗窃抢夺的假币数额较大。真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盗窃、抢夺罪,可按持有、使用假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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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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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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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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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3:05:31

我哥被警察抓了,原因是他收了赃物电瓶车的电瓶然后卖了,

最近回复:

你好,你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2026-06-04 10:08:28

警察把之前的案子翻出来了,是集中斗殴

最近回复:

立即报案保留证据。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徒刑。对方不谅解不能判缓刑需实刑但赔偿悔罪仍可从轻。认罪认罚如实交代可从宽处理。对公安不立案可找检察院监督。

2026-06-04 09:31:33

团伙盗窃9万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最近回复:

(一)对于团伙成员,应尽快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其他成员信息和犯罪细节。 (三)若有能力,可主动退赔潜在损失,展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6-06-04 09:02:47

违法犯罪罚款没钱怎么办,想了解法律如何保障交不起罚款的人权益

最近回复:

立即报案保留证据。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徒刑。对方不谅解不能判缓刑需实刑但赔偿悔罪仍可从轻。认罪认罚如实交代可从宽处理。对公安不立案可找检察院监督。

2026-06-04 08:38:10

网络敲诈勒索700万未遂怎样处罚

最近回复:

(一)若遇到网络敲诈勒索700万未遂的情况,被敲诈勒索者应立即收集相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 (二)对于实施敲诈勒索者,应认识到即便未遂也会承担刑事责任。若想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6-06-04 07:20:46

事故科出具的认定书能否被撤销

最近回复:

1.事故科出具的认定书可被撤销。 2.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书面复核申请。 3.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若发现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程序违法,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即撤销原认定书。 4.复核仅限一次,超规定时间申请不予受理。

2026-06-04 06:22:13

若对方不谅解,能否免于起诉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在刑事诉讼里,起诉权由检察院掌握,其会依据具体案情判断是否起诉,而非完全取决于对方是否谅解。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情况,检察院可行使酌定不起诉权。即便受害人不谅解,若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检察院综合考量后,可能决定不起诉。 (3)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法定不起诉,均不受对方谅解的影响。不过,若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对方不谅解会使起诉可能性增加。 提醒: 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若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6:12:06

盗窃后将财物归还是否仍需担责任

最近回复:

1.盗窃财物后归还,也可能担责。只要实施盗窃且符合构成要件,就构成犯罪既遂,归还财物不影响犯罪成立。 2.归还财物在量刑时会被考虑。退赃退赔可综合多方面情况从轻处罚。 3.若盗窃情节轻、金额小,积极退赃获谅解,可能不起诉或免刑责。但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归还财物也需担责,只是量刑会从宽。

2026-06-04 05:56:43

对方在起诉前卖房是否构成拒执罪

最近回复:

结论: 对方在起诉前卖房一般不构成拒执罪,但恶意低价转让房产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 拒执罪要求有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且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起诉前案件未进入审判程序,没有生效裁判,所以通常不构成拒执罪。然而,若对方为逃避未来债务,在起诉前恶意低价卖房,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卖房行为,使房产恢复原状,保障自身债权。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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