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查看详细>>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查看详细>>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1、主体资格适格;
    2、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3、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4、违反国家规定;
    5、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查看详细>>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1项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本罪,实施以上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各项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应予以立案追诉: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查看详细>>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第二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第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第七条 单位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八条 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第九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 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第十一条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

    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对批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第十二条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05:48:42

民事诉讼里证据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最近回复:

(一)当事人可自行协商举证期限,之后经法院准许确定。 (二)若由法院依职权确定,要注意不同程序的期限要求: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举证期限不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一般不超过七日。 (三)若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法院会根据申请适当延长。 (四)若逾期提供证据,要向法院说明理由,否则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6-02-05 01:06:30

立案的时候需要满足什么证据条件

最近回复:

(一)民事案件:立案时原告要准备能表明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的初步证据。例如合同纠纷,需提供合同文本、履行凭证。 (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需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且该犯罪事实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像盗窃案要有财物失窃及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等证据。 (三)行政案件:原告要提供证明行政行为存在,以及自身合法权益受该行政行为侵害的初步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 立案时证据不用达到能胜诉的充分程度,后续可补充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6-02-04 20:16:43

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最近回复:

这得看具体是什么案子。要是合同纠纷,得准备合同原件、双方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若是人身损害,准备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收集证据要保证真实合法与案件有关联。你得先把具体纠纷跟我说,这样我能更精准地告诉你该准备啥证据。

2026-02-04 19:46:04

我想查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怎么查,有名字电话

最近回复:

你好呀,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2026-02-04 16:41:49

你好,接离职员工侵权诉讼不?

最近回复:

需要律师帮助随时联系我

2026-02-04 13:46:46

经济纠纷法院裁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负责执行的法官要先私自协商。4协议时间到期欠款人仍未还款,我多次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江县法院都无任何音讯,我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法院具体给的回复是什么?是对方名下无财产线索还是有财产? 另外,目前来说,因案件多法院执行确实不会很快。

2026-02-04 10:08:33

想了解,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调取通话内容?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个人不能随意调取通话内容。若涉及诉讼等法律程序,可申请调取。需提供能证明该通话内容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提及该通话关键信息、书面协议中涉及通话相关事项等。解决方案是先收集好能体现通话重要性的材料,然后通过合法程序申请,以获得法院支持。

2026-02-04 07:00:35

开庭前原告能不提交证据吗

最近回复:

(一)原告应严格遵守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在期限内积极收集并提交与自己主张相关的证据,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二)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提交证据,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准备好能证明存在正当理由的材料。 (三)在举证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清晰标注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信息,便于法院和被告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6-02-04 06:54:27

民事纠纷中伪证该如何追究

最近回复:

(一)对于作伪证行为,当发现后要及时向法院提出,把相关线索和证据提供给法院,并且积极配合调查。 (二)若因他人作伪证遭受损失,受害方可以要求作伪证者赔偿合理的律师费、增加的诉讼成本等。 (三)作伪证会面临相应处罚,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单位违法的,会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