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类合同可以归类为可撤销并且可进行相应变更的范畴。
然而,如果此类合同在被撤销之后依然产生效力的话,那么就属于错误理解。
对于重大误解这一情况,其明确要求当事人必须对合同的核心内容产生了严重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还需要与误解人的意思表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此外,误解也必须是由于误解人自身的过失所导致的,而不是出于误解人的故意行为。
因此,对于因上述原因而缔结的合同,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予以撤销或进行相应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