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走的是
劳动仲裁程序,是准
司法程序;而投诉走的是
劳动监察程序,是
行政程序。
投诉是针对用人单位的
违法进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机关督促用人单位纠正
违法行为,以维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劳动
仲裁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侵犯,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
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
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