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并签署劳动合同时,遵循以下详尽且规范的程序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我们会审慎地核实新聘用员工的身份与资质,以确保其具备合法的劳动关系主体条件。
其次,对于新进职员工,我们会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向其详细披露与其岗位相关的各项工作事宜,保证双方信息透明对称。
接下来,便是为每位新员工量身订制专属的劳动合同,并依据其实际需求发放到位。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需设立完整的员工花名册,由专门负责人事事务的人员制作详实的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记录,所有员工均须亲笔签名确认。
最后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及员工各自留存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