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在劳动者的医疗期限满后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时,这通常并不能被视为非法行为。
然而,若劳动者患有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必须处在规定的医疗期中。
在此期间,除非有客观证据显示劳动者曾犯下严重疏忽或故意的过错导致了公司利益受损,否则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决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