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若通过中介达成成交意愿并签署相关合同,则中介机构即可取得其应收之佣金,亦即完成其法律责任。
此后,无论买卖双方最终如何决定合同之履行或解除事宜均与该中介无涉,亦不可再向中介提出退还费用之要求。《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