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问题当中,并未设定男方具有子女抚养权优先权。
在离婚完成之后,关于子女的抚养关系的分配,可以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就需要提交到法庭来进行裁决。
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按照对孩子成长和发展最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到夫妻双方的教育背景、职业生涯、经济状况、年纪大小、家庭环境以及子女的具体年岁等多方面的因素。
对于那些不足2周岁的小孩来说,他们的养育权益应该交由母亲为主导;
至于已经8周岁及以上的孩子,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他们自身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