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欠条作为证实这一关系成立与否的重要凭证是不受时间约束的。
然而,对于此类纠纷提起诉讼的有效时限则被法律明确规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权利人知晓或应该知晓其权益已遭受侵害及责任人开始。
不过,若权益受损之日已过了满二十年后再向法院提出寻求司法保护的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此项权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出现维权者有特别情形需要延长诉讼时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也会依据实际案情作出相应判断与裁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