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立法机构制定并通过的相关法规之要求,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应充分尊重其个人真实意愿。在夫妻关系破裂、被迫解除婚姻之后,孩子若被其中某一方全面抚养,则该抚养人需全额负担或分担所有抚养所需费用;同时,所负担费用的具体额度及支付期限的选择,也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进行确定;如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则需提交至法院,由公正的司法机关进行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