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家庭财富如何进行分配以及确保其透明度是如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此背景下,合法且来源于各方真实意愿、且未违抗现行律法规定的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之相关规定,配偶之间在离婚时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事宜可经协商达成共识;
若无法协商一致,则需由司法机关根据财产价值及家庭成员间的特殊关系,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和关注女性生存状态的基本原则作出判断。
此外,针对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同时,根据第143条的规定,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被视为有效: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最后,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背离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