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紧接着是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根据最终的鉴定结果来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数额。
在此过程中,除停工留薪期内的劳资待遇外,还可主张申请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