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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啥区别?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啥区别?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2-19 01:51:36
已帮助420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哪些区别
你好,1、生育假期的享受期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如正常产
产假
为90天,并且严格规定产前假为15天.
医疗保险
对享受者的假期没有时间限制,一般以病愈为期限.2、
生育保险
的待遇保障标准一般高于医疗保险待遇.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职工个人要缴纳保险费,建立个人帐户.而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保险费.但医疗保险却没有这些详细的要求,这些都是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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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啥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市医疗保险和区医疗保险的区别
市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险中心管理,市级单位参加;区医疗保险就是由区医疗保险中心管理,区级单位参加。简单点说,就是分开管理。断交以后可以续交,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自己去户口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陈磊律师:<br>公司只给交,养老,失业,工伤,生育险,没有医疗保险是否合法
你好,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对职工的影响?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问一下单位的社保必须是五险么,单位如果只给交了养老失业和生育,没有医疗
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所以公司不给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你可以要求由公司承担这些费用,公司不肯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依法让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律条文见《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中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特别提醒的是:是你社保缴纳的基数,不一定是你的基本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湖南省长沙市生育医疗保险在武汉市可以报销吗?
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6个月内,应持相关证明到男职工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办理就医登记。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持男职工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就诊,其享受待遇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就诊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凭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可交由单位统一办理):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证》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资料(按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准备)登记备案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异地生育后需由男职工所在单位携以下资料,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请现金报销: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证》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4、发票原件5、费用清单原件6、住院病案(医院病案室复印)7、男方社保卡复印件8、《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9、异地医院等级证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以下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一)生育医疗待遇范围按《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二)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限额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顺产定额标准为: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助娩产定额标准为: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剖宫产定额标准为: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男职工已缴多年生育保险为什么仅只能报销医疗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3、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8:怀孕后,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7、社保登记表,需要准备三个表.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些三表由企业准备;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4.等到下个月.办理医疗证,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生育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有时间限制吗??
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个人建议还是不要时间太久。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单位有成都市的社保,但是我老婆没有,在社区买有基本医疗保险,生孩子住院能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吗?
根据政策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个体人员,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产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可按规定享受定额的生育医疗费,并通过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男职工生育补贴标准如下: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徐州地区的乡村合作医疗保险到上海去看病能报销花费吗?
(一)通常的疾病都在乡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但以下情况不隶属乡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1、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花费(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花费除外)、未按限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花费;2、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花费,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花费;3、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花费;4、存在第三方职责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职责方承受,如交通意外、医疗意外、工伤等;5、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做法以及其亲属的有意做法导致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6、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花费;7、城镇工人医疗保险规则限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事项;8、其他不予报销的花费。(二)参考资料:新农合报销范围(19D4C65-00_304A9_0B-13D15B)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五险一金,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保有什么区别吗?
社保交满15年后医保能单独交。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医保可以去社保局咨询申请办理单独申请缴纳的,医保是要缴纳到你退休的年龄。并且医保可以转回户籍地,当你退休后是把退休金打你银行帐户。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有什么影响吗
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个人建议还是不要时间太久。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想问一下徐州地区灵活就也人员可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开吗?只交养老,再交城镇居民医保吗?
可以的。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都是可以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去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以及相关问题,作出以下规定一一第一条 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第五条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第六条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第七条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第九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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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5-13 11:04:19
这个是可以的,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问题:被老板辞了,工资说是下个月发?
钱威律师
2024-05-13 08:12:1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劳动仲裁问题咨询?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5:29:14
主动离职,哪来的失业补助金?
问题:我主动离职已经12天了,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8:06
您好您在这家饭店工作多长时间了?
问题:在饭店打工被微信通知开除了?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14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问题:我今天咨询劳动合同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58:46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01:25
属于职业病,自诊断之日30内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予申请的,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问题:在厂里上班生病啦,医院考虑是金属肺尘可以找厂里吗?已经签过离职?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4:39
根据劳动合同确定,如果公司想变更岗位性质,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改成兼职?
王刚律师
2024-05-08 17:11:49
全职和兼职,主要看用工方式。并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法。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转兼职,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5-07 15:16:4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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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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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和兼职,主要看用工方式。并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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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09:58:46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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