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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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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839人看过
导读: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情况分三种。一是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终止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支付补偿;二是因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合同,单位也需支付补偿;三是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等法定情形下终止合同,单位无需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
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一、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法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法律如何规定

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分不同情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无补偿。除此,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需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需按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法律咋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分不同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职工解除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若职工主动离职且单位无过错,一般无经济补偿。

当探讨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时,除了基本的经济补偿,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职工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主动终止合同,除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相应工资。另外,若终止合同后,职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还能按规定申领保险金。要是你对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计算方式、申领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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