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比如,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像劳动者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外,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仲裁中应积极收集与自身主张相关的证据,用人单位也需依法履行举证义务。
二、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时间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时间由仲裁委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一般不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决定。若逾期提供证据,仲裁委可根据不同情形决定是否采纳,或虽采纳但对逾期方予以训诫。实践里,仲裁委也可能不指定专门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开庭前或庭审调查阶段提交证据均可。所以,当事人需留意仲裁委要求,及时提供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了解这些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能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用人单位拒绝举证该怎么办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力您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明晰方向,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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