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债权债务百科>债务债权百科 >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2023.09.13 362298人阅读
1

举证责任转移

举证责任转移是在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既定的前提下因当事人举证必要的转移而发生移位。

它与举证责任倒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举证责任倒置是在举证责任分配领域出现的概念,它是在双方当事人于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归属尚未确定的前提下发挥作用的,而举证责任转移则是在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已经确定的状况下,在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的过程中出现的举证行为变动、来回转移的现象。其次,举证责任倒置是个静态的概念,而举证责任转移则是个动态的概念。再次,举证责任倒置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对类型化的案件作出的统一规则,而一般与个案无关;举证责任转移则是具体的概念,只有在具体的案件进展过程中,才有可能观察到责任转移的现象。

......

查看全文 >>
2

举证责任倒置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有一条是将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删除。现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不再倒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查看全文 >>
3

举证责任分配

?1、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含伤者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含护理人员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2、因果关系举证因果关系是对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仅仅有损害结果,与机动车一方无因果关系,是无法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因此应举证证明机动车一方的违法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

查看全文 >>
4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以及有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也要举证加以证明;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请求,也应承担举证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于实行无过错责任的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劳动事故等诉讼,依立法精神原告方或反诉方只需要举证证实发生了侵权后果即可,被告方必须证明对方是故意的或者是重大过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就要承当民事责任。

......

查看全文 >>

举证责任相关百科

  • 债权人权益

    债权人权益

    我们都知道,行为人作为债权人,是可以享受相应的权益的,说到债权人权益,大家知道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权益有哪些吗?律图小编对债权人权…

    2023.09.22 11118人阅读
  • 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

    合同债务就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或依据其之间拟定的合同上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介绍合同债务人如何履…

    2023.09.21 54508人阅读
  •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生活中,如果两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并且要求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连带责…

    2023.09.21 138569人阅读

举证责任相关咨询

如何举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律图许昌

律图许昌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若有以下两种或以上情况同时存在时,人民法院将裁定确认债务人为无法清偿其到期之债务: 首先,债权与债务的法律关系已依法确认; 其次,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然满期; 最后,债务人并未完全覆盖其所负有的债务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协会会长要求如何选举和产生

律图省直辖

律图省直辖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本行业协会之会长、副会长、理事以及监事等高级管理职位,皆应通过会员(或其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各项具体要求: 首先,其候选人必须从事本行业相关业务已有至少两年的丰富经验; 其次,候选者需要对整个行业的状况有深入了解,并且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 再次,候选人须保证自身无任何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的规定,候选人还需满足其他特定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按照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士,均不得在本行业协会中担任任何职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换届选举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协会换届选举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二)总监票人负责组织清点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有选举权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认会议召开有效。(三)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候选人产生原则、条件、办法及候选名额、名单等。(四)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并组织分发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五)选举人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选票、进行投票。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意见,也可以另选他人,但所选实际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应选人数。(六)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进行验票、点票,计票人进行计票。(七)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履行确认和签字手续,并提交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男朋友盗窃公司财务有三百多万,我该不该举报?

余诚

余诚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请问方便进一步沟通下具体情况吗

向我提问

未领结婚证但举行婚礼并同居了怎么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李帅

李帅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需要看同居时间多久以及彩礼金额多少

向我提问

举报嫖娼需要确凿证据吗?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这边电话与您详细沟通一下。

向我提问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