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有什么终止事由
劳动合同的终止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2.完成任务终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退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4.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
5.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需注意,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有约定调岗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关于调岗的约定是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调岗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存在以调岗之名行降薪之实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调岗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严重恶化导致劳动者难以承受等情形,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该调岗约定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致使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总之,劳动合同中调岗约定通常有效,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真实意愿。
三、劳动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效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合格:双方均具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用人单位须依法成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应达法定就业年龄且具劳动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订立合同是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比如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符合规定等。
4.形式合法: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但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情况可口头约定。合同需具备必备条款,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
满足上述条件,劳动合同才有效成立,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
劳动合同的终止事由涵盖多种情况。除了常见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还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面临着一系列后续事宜。比如,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如何办理工作交接等。劳动者则可能需要关注自己的社保、档案等关系的转移。如果您对劳动合同终止事由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例如经济补偿的标准或者工作交接的流程等,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读,消除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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