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中关于加班费的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在劳动纠纷中,加班费的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计算时,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按照加班的时长及相应比例算出加班费的应付金额,再以此为基础,乘以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比例得出经济赔偿金数额。例如,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每小时20元,加班4小时应得加班费80元,若单位未支付,按上述规定,可能需额外支付40元至80元的经济赔偿金。需注意,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二、劳动纠纷里未休年假经济补偿怎么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际额外支付的是200%。
计算方式为:首先确定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然后用日工资收入乘以未休年假天数再乘以200%,就是用人单位应额外支付的未休年假经济补偿。需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劳动纠纷加班费经济赔偿金计算有啥法律依据
劳动纠纷中加班费和经济赔偿金计算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加班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经济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探讨劳动纠纷中关于加班费的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时,除了计算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加班费的举证问题,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另外,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采取的维权途径也很关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这些都是与加班费经济赔偿金计算紧密相关的要点。若你在劳动纠纷里遇到有关加班费经济赔偿金计算、举证或维权等方面的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