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未签署
劳务合同却
拖欠支付薪资的情况时,仅靠
报警通常难以直接解决此类较为复杂的
劳资纠纷事件。在这类问题中,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考量和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强烈建议你首先着手搜集能够证实自身在该公司或企业任职期间所从事具体工作内容以及时间的相关凭据,例如工作证件、完整的出勤记录、或是提交过的工作成果等等。接下来,你可向当地负责监管和协调
劳务关系的
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反映,由他们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尽快足额地支付欠付的薪酬款项。另一方面,你还可以选择向
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
申诉并主张自身权利,明确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拖欠工资以及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所产生的
双倍工资差额。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未依法与员工订定书面劳务合同并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以达到一年度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两倍的标准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因此,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你应该积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来保障应得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