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读者们,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撰写问题,当事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亲自操刀。
若对自身能力有所保留或认为该事项较为复杂,也可选择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代为起草。
尽管劳动局劳动仲裁处已提供了一份标准版本供参考,然而,实际操作中仍然需要您本人逐项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请注意,递交申请的期限自产生劳动争议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日。
在此期间内,您可以前往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