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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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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依《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及《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1、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失行为者主观上没有恶意,不以非法牟利或非法避免损失为目的,其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错误地认为该信息已经公开,不构成本罪。但是对此类过失行为也应施以行政处罚。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根据《证券法》第69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1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幕消息不包括运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对证券市场作出的预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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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极易与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没有利用内幕信息的正当交易行为发生混淆,前者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后者则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一般来说,行为人尤其是内幕人员的正当的交易行为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不知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所进行的允许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此类内幕人员根本就不知道内幕信息。

    其二,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所进行的允许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与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无关。此类内幕人员知悉内幕信息但其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并没有利用其所知信息。

    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缺乏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内幕信息,因而很容易与内幕交易行为区分开。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内幕信息并未被内幕人员在证券、期货交易中加以利用,从而内幕信息也就不会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显然,不具备内幕交易行为的特性。

    为了更好地区分上述情形,有必要科学地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的几个基本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存在着证券、期货交易行为;

    (2)该交易行为系内幕人员或非内幕人员所为;

    (3)该交易行为利用了内幕人员合法持有或非内幕人员非法持有的内幕信息。

    二、本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客观表现包括知道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或非内幕人员将内幕信息非法泄露和公开的情形,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和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两种情形,因此,内幕交易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就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如两者的犯罪对象都具有秘密性,两者的客观方面都包括泄露或提前公开不该公开的相关内容等。但是,两者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1、两者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内幕信息,该信息必然影响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价格,而后者侵犯的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2、两者客观行为也不同,前者包括行为人不公开内幕信息而本人直接加以利用、或者将内幕信息公开建议别人加以利用从而本人间接参与两种情形,而后者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克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侵害的既属于内幕信息,又属于商业秘密。这种情况,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主观上出于一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两个独立罪名,也即触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想象数罪的处罚原则,应以重罪论处。

    三、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即主体均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泄露的内容均可以是国家的经济秘密和影响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国家外交、财政、立法等秘密。因此,两罪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两罪也存在着以下区别:

    1、在主观方面,前者只能是故意,行为人往往在主观上还具有谋取非法利益或避免损失的犯罪目的,后者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2、在主体方面,前者包括内幕人员和非内幕人员,并不一定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犯罪对象方面,前者侵犯的是内幕信息,具体范围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确定,并非都属于国家秘密的范畴,后者侵犯的是国家秘密,具体包括国防、外交、立法、司法、财政、经济、科技等方面不应公开的事项,也包括一切未经决定或虽经决定而尚未公开的国家事项,以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机构、编制、仓库等。显然,前者的范围要小,机密程度要低。

    4、在客观方面,前者是指违反有关证券、期货法规,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后者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此外,实践中也会出现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想象竞合的问题。例如,知悉内幕信息的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所泄露的内幕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此种情形应依照想象竞合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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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标准

    1、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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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 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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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 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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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5-11-29 07:29:51

没有房产怎么签婚内协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一)明确协议范围:即便没有房产,婚内协议可对工资、奖金、投资收益、车辆等其他财产归属进行约定,也可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二)规范协议形式与内容:协议要采用书面形式,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三)约定相关事项:除财产和债务,对抚养、赡养等事项也可作约定。(四)保管与公证:协议签订后妥善保管,若担心效力可到公证处公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11-28 15:28:48

女方婚内转移财产给父母怎么办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一)收集证据:男方应留意收集女方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交易流水、赠与协议等,这些能证明女方转移财产的行为。(二)申请财产保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情况紧急,男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女方进一步转移财产。(三)请求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方可请求法院因女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对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四)再次分割财产:离婚后发现女方转移财产,男方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1-28 06:37:16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需要什么材料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前,准备证明身份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有结婚证也一并备好,用于证明夫妻关系。(二)协议内容方面,明确双方基本信息、财产明细,如房产要有房产证信息、车辆有行驶证信息等,同时要对财产归属作出约定。(三)签订过程要确保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协议签订后,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公证时需额外提供协议文本,公证能增强协议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11-27 01:03:50

违背婚内财产约定会有怎样后果

律图白银

律图白银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婚内财产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一旦约定合法有效,双方都需严格遵守。(2)离婚时,违背约定的一方不能随意改变财产分配方式,必须按照约定来执行,这体现了约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3)未违约方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法院一般会遵循双方的约定进行判决,确保约定得以履行。(4)若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受损方的合理补偿。(5)若约定中有明确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相应违约金,进一步约束双方遵守约定。提醒:签订婚内财产约定时要确保内容合法有效,若遇到违背约定的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6 08:43:52

投资失败是否算婚内转移财产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投资失败与婚内转移财产存在本质区别。婚内转移财产是一方故意违背平等处理权,通过隐瞒、变卖等手段损害配偶财产权益。而投资失败多是正常商业风险导致,并非故意为之。(2)判断投资是否为转移财产,核心在于投资目的和过程。若未与配偶协商且投资行为不合理、不符家庭利益,像低价转让股份、投入无前景项目套取资金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3)若投资是为家庭共同利益,且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即便投资失败,也不应认定为转移财产。提醒:在婚内进行较大金额投资时,建议与配偶充分沟通。若遇到投资行为是否属于转移财产的争议,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6 08:10:40

网络信息活动罪定罪有何标准

荆门法务

荆门法务 最近回复:

我国刑法虽无“网络信息活动罪”,但有与之相关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该罪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禁物品或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行为。一旦符合上述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就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是考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素。为避免此类犯罪,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随意在网络发布违法信息。网络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及时发现并阻止违法信息传播。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2025-11-26 01:39:03

请求行为的代位权包含哪些内容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范围以到期债权为限,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成立后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己的债权及相关从权利,进而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就拥有了代位权。此权利的行使有一定范围限制,即要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而且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承担的。在代位权诉讼里,债权人作为原告,次债务人成为被告,债务人则为第三人,同时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若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相对人就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之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代位权问题,或者对代位权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1-25 18:47:41

欠钱起诉但不知对方信息咋办

律图迪庆

律图迪庆 最近回复:

起诉时不知对方信息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在无法掌握对方完整信息的情况下,若知晓部分信息如姓名、大概年龄、地址,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人口信息;若知道工作单位,能从单位了解身份信息。也可从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中找线索,或请共同朋友帮忙打听。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1.优先考虑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因其权威性高、信息准确。2.工作单位信息较明确时,可礼貌与单位沟通获取。3.仔细查看聊天、转账记录,可能有身份证号、地址等线索。4.真诚请共同朋友帮忙打听。获取信息后,及时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实在无法获取,可咨询律师看有无其他办法。

2025-11-25 16:05:23

男方卖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吗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一)当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时,女方应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男方赔偿损失。(二)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女方可准备好证明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存在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情形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买卖行为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三)女方日常要增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关注和管理意识,对于重大财产处分与男方协商并保留相关协商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5-11-25 12:36:28

离婚要求分割婚内财产该如何操作

律图衡阳

律图衡阳 最近回复:

1.协议分割:双方就婚内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与分割方式。之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协议会备案。2.诉讼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时,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可起诉,同时请求分割婚内财产。起诉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财产证据等。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房产、车辆等根据出资、登记等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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