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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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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依《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及《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1、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失行为者主观上没有恶意,不以非法牟利或非法避免损失为目的,其客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只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错误地认为该信息已经公开,不构成本罪。但是对此类过失行为也应施以行政处罚。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根据《证券法》第69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1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1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幕消息不包括运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对证券市场作出的预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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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行为极易与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没有利用内幕信息的正当交易行为发生混淆,前者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后者则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一般来说,行为人尤其是内幕人员的正当的交易行为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不知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所进行的允许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此类内幕人员根本就不知道内幕信息。

    其二,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所进行的允许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与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无关。此类内幕人员知悉内幕信息但其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并没有利用其所知信息。

    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缺乏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内幕信息,因而很容易与内幕交易行为区分开。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内幕信息并未被内幕人员在证券、期货交易中加以利用,从而内幕信息也就不会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显然,不具备内幕交易行为的特性。

    为了更好地区分上述情形,有必要科学地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的几个基本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存在着证券、期货交易行为;

    (2)该交易行为系内幕人员或非内幕人员所为;

    (3)该交易行为利用了内幕人员合法持有或非内幕人员非法持有的内幕信息。

    二、本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客观表现包括知道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或非内幕人员将内幕信息非法泄露和公开的情形,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和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两种情形,因此,内幕交易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就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如两者的犯罪对象都具有秘密性,两者的客观方面都包括泄露或提前公开不该公开的相关内容等。但是,两者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1、两者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内幕信息,该信息必然影响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价格,而后者侵犯的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2、两者客观行为也不同,前者包括行为人不公开内幕信息而本人直接加以利用、或者将内幕信息公开建议别人加以利用从而本人间接参与两种情形,而后者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克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侵害的既属于内幕信息,又属于商业秘密。这种情况,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主观上出于一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两个独立罪名,也即触犯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想象数罪的处罚原则,应以重罪论处。

    三、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即主体均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泄露的内容均可以是国家的经济秘密和影响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国家外交、财政、立法等秘密。因此,两罪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两罪也存在着以下区别:

    1、在主观方面,前者只能是故意,行为人往往在主观上还具有谋取非法利益或避免损失的犯罪目的,后者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2、在主体方面,前者包括内幕人员和非内幕人员,并不一定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犯罪对象方面,前者侵犯的是内幕信息,具体范围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确定,并非都属于国家秘密的范畴,后者侵犯的是国家秘密,具体包括国防、外交、立法、司法、财政、经济、科技等方面不应公开的事项,也包括一切未经决定或虽经决定而尚未公开的国家事项,以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机构、编制、仓库等。显然,前者的范围要小,机密程度要低。

    4、在客观方面,前者是指违反有关证券、期货法规,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后者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此外,实践中也会出现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想象竞合的问题。例如,知悉内幕信息的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所泄露的内幕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此种情形应依照想象竞合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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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标准

    1、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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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 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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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 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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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1-05 23:48:56

女方婚内遇家暴提出离婚该如何做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一)固定家暴证据:收集公安机关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医疗机构诊疗证明、施暴方书面悔过书、证人证言及相关视听资料等,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二)选择离婚方式:1.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若无法协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院申请禁止施暴方实施家暴、接触女方及其近亲属等。(四)主张损害赔偿: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五)争取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优先考虑女方权益,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026-01-05 13:15:59

老公婚内出轨正办离婚要如何处理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离婚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需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2)若对方出轨且构成与他人持续稳定同居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要注意收集合法证据,像对方自认材料、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或同居证据等,非法取证不可取。(3)财产分割上,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4)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判决抚养权,若出轨行为对子女成长不利,可作为抚养权归属的考量因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能更好保障自身权益。提醒:处理离婚事宜时,要确保证据合法有效,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1-04 06:26:25

商标法范畴内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有多种方式且有相应规则。现行商标法规定,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若还是难以确定就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赔偿还涵盖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2.若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法院可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即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最高为五百万元。而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惩罚性赔偿没有固定上限,需结合具体侵权情况在基础数额上按倍数计算。3.解决措施和建议:-权利人应注重收集自身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以及商标许可使用等相关证据,以便准确确定赔偿数额。-对于法院而言,在进行法定赔偿时要综合考量各种侵权情节,确保判决公平合理。-监管部门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遏制侵权现象。

2026-01-04 03:34:54

试用期内没签合同怎么处理

律图案源助手

律图案源助手 最近回复: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劳动者要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3.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签合同或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6-01-04 02:52:04

老婆婚内有出轨情况孩子如何处理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结论:子女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与出轨无直接必然关联,出轨仅可能是考量因素。收集自身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可支持抚养权主张。法律解析: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子女抚养权判定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归母亲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具体情况判定,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会被尊重。出轨行为若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比如造成家庭关系恶劣、陪伴缺失等,可作为法院判定抚养权的参考,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所以若想争取抚养权,应积极收集自身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像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稳定性材料、陪伴子女的记录等。若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2 14:32:41

侵权行为地法包含的内容是哪些

律图抚州

律图抚州 最近回复:

(一)当遇到涉外侵权案件时,优先考虑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来确定侵权责任。(二)若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同,当事人可协商选择适用其中一地的法律,以保障自身权益。(三)若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案件具体情况相关的证据,由法院确定适用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2026-01-02 02:58:38

老婆提出签婚内协议要如何办理

律图郴州

律图郴州 最近回复:

结论:婚内协议办理要内容自愿合法、形式书面明确、双方签字注明日期,可自愿公证,涉及不动产建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婚内协议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协议内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不损害第三人权益是基础,像逃避共同债务或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是无效的。书面形式能清晰记录双方约定,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模糊表述带来的纠纷。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后,协议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公证虽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能增强其证据效力。若协议涉及不动产归属,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可对抗第三人。为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后续纠纷,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起草或审查。如果在婚内协议的起草、审查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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