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无对离职申请有效期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倘若确实已经按照预先约定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了离职申请,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地解除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申请时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这个三十天的期限实际上是法律所规定的最短时间要求。
若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申请后未能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那么他/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该书面离职申请。
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这份书面离职申请随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