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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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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所谓“公众”即吸收存款对象的不特定性,指社会上大多数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存款包括个人存款和机构存款,所以公众包括法人。且本罪只要求行为针对社会上大多数人,并不要求实际从社会上大多数人得到资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个人或法人吸收公众存款,另一种是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采用违法的方法吸收存款。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单位指各类非法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资金服务部、股金服务部、结算中心、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不具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其从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达到定罪标准,就构成犯罪。有论者认为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实施的违法吸存行为,情节严重的,也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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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之间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主要体现在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银行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以特别条款的形式作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之间形成特别法和普通法的竞合关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应当适用特别法,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但是,应注意的一点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以该罪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整体评价为原则,如果行为虽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该罪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部分评价,不能涵括犯罪行为的整体,而适用非法经营罪能够对行为进行整体评价,则要适用非法经营罪。

    二、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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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有以上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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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 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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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 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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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20:44

判定技术侵权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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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效技术权利是判定技术侵权的基础,只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等技术权利才会受到法律保护,若权利无效,侵权判定便无从谈起。 (2)全面覆盖原则是重要考量因素。当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涵盖了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就会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反之仅部分相同则不构成侵权。 (3)等同原则也不容忽视。若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某个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特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基本相同功能和效果,且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同样认定侵权。 (4)法定不视为侵权的情形,如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有关专利等,可排除侵权认定。 提醒:技术侵权判定复杂,不同案件细节差异大,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15:31:50

职业打假人投诉到工商怎么解决,想了解如何避免未来出现类似打假问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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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投诉到工商怎么解决,想了解如何避免未来出现类似打假问题的风险?当职业打假人投诉到工商部门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并采取措施避免未来类似问题: 处理步骤: 保持冷静与沟通收到投诉后,先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反应。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主动说明情况,表达配合调查的意愿。 收集与整理证据全面收集与投诉相关的证据,如交易凭证、产品合格证明、进货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明自身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若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提供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文件。 配合工商调查按工商部门要求,如实提供证据和信息,配合调查工作。若工商部门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如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应积极配合。 区分投诉与举报明确投诉(民事争议)与举报(行政违法)的区别。投诉侧重于解决消费纠纷,举报则针对违法行为。根据具体诉求,分别应对。 协商与调解若投诉涉及赔偿等民事争议,可在工商部门主持下,与职业打假人协商调解。若自身无过错,可据理力争;若存在轻微瑕疵,可考虑合理补偿以化解矛盾,但需注意避免被过度索赔。 依法应对处罚若工商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行为,需依法接受处罚,如罚款、整改等。同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避免未来风险的措施: 加强合规管理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质量、安全、标识等标准。 定期培训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和合规操作能力,避免因疏忽导致违规。 完善进货渠道管理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审核制度,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要求提供合法资质和产品质量证明。 保留完整的进货记录,包括发票、合同、检验报告等,以便追溯产品来源。 规范宣传与标识 审查产品宣传资料、广告用语,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无虚假夸大或误导性表述。 产品标识应清晰、完整,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因标识问题引发投诉。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关注行业动态和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对可能出现的投诉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保留证据与记录 妥善保存与客户交易、沟通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订单等,以备可能的纠纷需要。 对产品检验、检测结果等重要数据进行存档,作为质量保障的依据。

2026-01-26 10:23:28

挂名法人没有拿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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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法定代表人就是可能承担公司的连带责任,你还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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