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遗失了其劳动合同,可以寻求对应的劳动者协助复印备份,或者经过双方协商以达成共识并签署全新的劳动合同。
未经修改的劳动合同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定,或是对既有劳动合同进行相应修订后再签署,形成双方各执一份的书面文件。
若是劳动合同已经在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则用人单位也可前往相关机构申请复印取得。
然而,正式生效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经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备案审查流程,只需在文本上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章确认便可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