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用人单位开始招聘员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没有跟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需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而如果劳动合同未能签署,则从用人单位开始招聘员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之时,用人单位需安排该劳动者前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求得其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导致的双倍工资补偿,同时,如果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其他情况,也可一并提出上述赔偿请求。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一旦经过核实,劳动行政部门将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不当行为,并且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处罚形式可能包括罚款等。
对于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导致无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从而给劳动者带来工资损失、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等问题的情况,除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25%的赔偿费用。
此外,劳动行政部门还有权责成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及给予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