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隶属于渎职罪

  • 什么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查看详细>>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国家对出入境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出入境的正当权益,促进国际交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出入境管理人员的职责。出入境管理人员违反职责,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就直接侵害了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会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对这种渎取行为必须予以刑事制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越境,指越过国 (边)境。其中,国境是我国和邻国的国境线;边境是指我国实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即大陆与属于我国领土但未对其实施有效管理的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分界线。越境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或其他诸如边境公务通行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如果没有上述证件或虽有上述证件但为伪造或变造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入境证件而越境的,则都是偷越国 (边)境。如果对企图偷越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构成本罪。所谓办理,在本罪中是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图偷越境人员利用职务,非法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证件的行为。所谓护照,是指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旅行、在外居留、经商等,以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所谓签证,是指国内或国外主管机关在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上签证、盖章,表示准许其出入国 (边)境的行为。除护照、签证外,还有其他可以凭其出入国 (边)境的证件,如边防证、海员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构成本罪,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如果没有利用职务,就不可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如外交、外事、公安等有关的人员。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在国内办理签证、证件的分工,原则上是外交和公务护照的签证由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门办理;普通护照的签证由公安机关办理。因而,能够成为办理偷越国(边)填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主体的,就只能是上述国家机关中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境检查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他人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给其办理出入境证件,构成本罪须以明知为要件,如果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审查不严等原因而错误地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则不构成本罪。但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草率从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玩忽职守罪论处。对“明知”的认定,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应根据案件的整个过程、情节予以全面的分析,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仍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可以认定为“明知”。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查看详细>>
  • 如何认定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予以放行的行为,既触犯受贿罪,又触犯了本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

    (二)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了护照、签证等出入国边境证件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结果,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都构成本罪

    查看详细>>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看详细>>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人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查看详细>>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节录)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六十九条

    出境入境证件的真伪由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

    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证件签发机关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

    (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

    (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五条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签发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审核验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

    (三)泄露在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四)不按照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上缴国库的;

    (五)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或者收取的费用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九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或者申请办理证件延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签证费、证件费。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17:06:27

想了解,被打了轻微伤派出所叫去辨认是做什么

最近回复:

被打轻微伤后,派出所叫你去辨认,可能是为了指认嫌疑人。这是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旨在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辨认过程中,你需要根据记忆,从一组照片中识别出打你的人。辨认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有助于确保案件公正处理。请配合警方工作,如实辨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09:05:28

发生事故轻伤2级是否可以评残

最近回复:

结论: 发生事故致轻伤二级与评残是不同概念,轻伤二级不必然能评定为伤残等级。 法律解析: 轻伤二级属于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评残是用于民事赔偿等领域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适用场景不同。能否评残要依据专门的伤残鉴定标准,结合损伤治疗后的功能恢复情况等综合判断,不同事故类型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如交通事故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有些轻伤经治疗后对身体功能无明显影响,就评不上残;有些虽为轻伤但造成一定功能障碍,就可能评定为相应伤残等级,且需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6-03 11:52:38

南充司法鉴定,想了解南充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最近回复:

你主要是坚定什么?你说一下具体的情况

2026-06-03 09:39:30

完成伤残鉴定之后还可找保险公司吗

最近回复:

(一)完成伤残鉴定后,确认伤害在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准备好包含伤残鉴定报告的理赔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三)要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效内申请理赔,确保符合保险合同条款规定。 (四)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免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2026-06-03 05:49:32

连贯无断开的一条伤口跨面都与头皮,面都伤口长法医鉴定时正确测量是分开分段测量,还是整体测量,还是分开测量两个数相加按总长度定伤情

最近回复:

你好,分段量头皮、面部两段长度,不直接总长相加,采用系数折算定级。

2026-06-03 02:45:28

伤情鉴定没结果,可不可以拘打人者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即便伤情鉴定没出结果,打人者也可能被拘留。若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这属于行政处罚,不以伤情鉴定结果为必要条件。 (2)在涉及刑事犯罪需刑事拘留时,即便伤情鉴定结果未明确,只要有证据证明打人者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且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像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况,公安机关能先行拘留。但后续若鉴定为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轻微伤,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 提醒: 打人行为可能面临不同法律后果,若涉及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以了解对应处理方案。

2026-06-03 01:03:04

当伤人方拒绝解决问题应找谁解决

最近回复:

1.若伤人方拒绝解决问题,可先找公安机关。伤人行为可能违法犯罪,报警后警方会调查,违法犯罪会受处罚,还会组织调解赔偿。 2.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会介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3.若前两种途径不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若构成犯罪,还能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

2026-06-02 09:23:20

小时候被邻居侵犯这两年越想越难受害怕

最近回复:

我理解你的感受,这种经历确实会留下深刻的心理创伤。面对这种情况,你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以减轻心理压力和痛苦。同时,如果侵犯行为构成犯罪,即便过去多年,你仍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会保护你的权益。重要的是,不要自责,这不是你的错,你值得被尊重和保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08:15:53

电瓶车鉴定费用该由哪一方来支付

最近回复:

结论: 电瓶车鉴定费用承担分情况,交通事故中先由申请方垫付,责任认定后按责任比例分担,多由败诉方承担;产品质量纠纷中,消费者先垫付,确属质量问题由商家承担。 法律解析: 在交通事故里,依据“谁主张、谁负担”原则,提出电瓶车鉴定申请的一方先拿出鉴定费用。当事故责任认定清楚后,费用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摊,通常败诉方会承担该费用。这是为了保证鉴定程序顺利进行,也体现了公平原则。而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先垫付鉴定费,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是电瓶车质量问题,那么费用理应由商家承担,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商家提供合格产品。 若遇到电瓶车鉴定费用承担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详尽的法律建议。

2026-06-02 05:03:57

当对方轻伤一级拒绝和解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1.致害方致对方轻伤一级且对方拒绝和解,会面临刑事和民事后果。刑事上,达到故意伤害罪标准,公安立案、检察院公诉,法院按情节量刑,最高判三年。 2.民事上,致害方要担责,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对方提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按损失判赔偿额。 3.致害方应配合司法,如实供述,主动表达赔偿意愿,展示悔罪态度,争取从轻处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