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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隶属于渎职罪

  • 什么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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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国家对出入境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出入境的正当权益,促进国际交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出入境管理人员的职责。出入境管理人员违反职责,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就直接侵害了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会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对这种渎取行为必须予以刑事制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越境,指越过国 (边)境。其中,国境是我国和邻国的国境线;边境是指我国实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即大陆与属于我国领土但未对其实施有效管理的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分界线。越境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或其他诸如边境公务通行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如果没有上述证件或虽有上述证件但为伪造或变造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入境证件而越境的,则都是偷越国 (边)境。如果对企图偷越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构成本罪。所谓办理,在本罪中是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图偷越境人员利用职务,非法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证件的行为。所谓护照,是指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旅行、在外居留、经商等,以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所谓签证,是指国内或国外主管机关在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上签证、盖章,表示准许其出入国 (边)境的行为。除护照、签证外,还有其他可以凭其出入国 (边)境的证件,如边防证、海员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构成本罪,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如果没有利用职务,就不可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如外交、外事、公安等有关的人员。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在国内办理签证、证件的分工,原则上是外交和公务护照的签证由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门办理;普通护照的签证由公安机关办理。因而,能够成为办理偷越国(边)填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主体的,就只能是上述国家机关中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境检查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他人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给其办理出入境证件,构成本罪须以明知为要件,如果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审查不严等原因而错误地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则不构成本罪。但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草率从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玩忽职守罪论处。对“明知”的认定,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应根据案件的整个过程、情节予以全面的分析,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仍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可以认定为“明知”。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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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予以放行的行为,既触犯受贿罪,又触犯了本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

    (二)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了护照、签证等出入国边境证件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结果,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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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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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人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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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节录)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六十九条

    出境入境证件的真伪由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

    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证件签发机关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

    (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

    (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五条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签发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审核验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

    (三)泄露在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四)不按照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上缴国库的;

    (五)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或者收取的费用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九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或者申请办理证件延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签证费、证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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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02:53:44

环境侵权中举证责任应如何来分配

最近回复:

结论: 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需举证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侵权人需就免责情形及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举证,否则担责。 法律解析: 在环境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意味着不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实施了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就可能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要证明侵权人实施了相关行为以及自身受到损害。而侵权人要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像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进行举证,同时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若侵权人不能完成这些举证,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考虑到双方举证能力的差异,既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促使侵权人主动减少环境侵害。如果大家在环境侵权方面遇到问题,不清楚相关法律权益和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帮助。

2026-06-03 03:20:53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污染环境罪指违反国家规定,对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进行排放、倾倒或处置,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情节严重,量刑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致使多人重伤等多种严重情形,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若犯此罪,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提醒: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避免排放有害物质。一旦涉及污染环境行为,需承担相应刑事和民事责任,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6-02 23:44:02

律师办理污染环境罪案子收费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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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计费方式:包括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根据案子情况与律师协商合适方式。 (二)关注案件阶段:不同阶段收费有差异,侦查阶段收费一般低,审判阶段可能高,明确各阶段收费标准。 (三)考虑案件复杂程度:若涉及大量鉴定、调查,收费会提高,提前与律师确认。 (四)衡量律师资历经验:资深知名律师收费高,可结合案件难度选择合适的律师。 (五)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达地区收费普遍高,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判断收费是否合理。 (六)签订合同:与律师具体沟通,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后,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6-05-30 08:13:59

污染环境罪怎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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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污染环境罪的构成需违反国家规定,对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进行排放、倾倒或处置,且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 (2)处罚分为三个层次。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3)当出现后果特别严重等情况时,量刑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实施相关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避免违规排放有害物质。不同的污染情形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遇到复杂案情建议咨询以确定具体应对方案。

2026-05-29 18:46:22

居民区开加工厂,对空气污染扰民,是否能够驱逐让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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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开加工厂造成空气污染扰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搬走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明确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在居民区开设加工厂进行生产活动,若产生空气污染却未取得相应许可,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虽然主要针对噪声污染,但在居民区进行加工生产,产生的废气等污染物也会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也可依据该法中关于保障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相关条款来维护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其中规定了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加工厂在居民区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侵犯了居民的相邻权。 具体解决途径 1. 协商解决 可以先尝试与加工厂负责人进行沟通,向其说明空气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污染问题或搬离居民区。通过友好协商,也许加工厂会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进行整改或搬迁。 2. 向相关部门投诉 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负责对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进行监管。居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会对加工厂进行调查,核实其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如果存在,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进行处罚,甚至要求其停产搬迁。 城管部门 :部分地区的城管部门也有对居民区环境秩序进行管理的职责。如果加工厂的空气污染问题同时涉及到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如乱排乱放等,居民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城管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 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居民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居民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空气污染的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证明加工厂的行为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加工厂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其搬离居民区,而加工厂拒不执行,居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居民区开加工厂造成空气污染扰民,居民是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搬走的。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权。

2026-05-28 03:10:44

污染环境罪既遂通常情况下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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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污染环境罪既遂的判刑,依据《刑法》规定,若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若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若存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排放等特定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要严格遵守环保规定,避免因污染环境触犯法律。不同污染情形和后果对应的法律责任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6-05-19 05:21:55

污染环境罪坐牢要多久

最近回复:

(一)若涉及污染环境罪,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交代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的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主动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后果,比如对已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修复,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三)若存在致使多人重伤等严重情形,应及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和救助,以降低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5-19 05:09:54

变造企业债券金额25万的量刑是什么

最近回复:

变造企业债券金额25万已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因其数额达20万以上属数额巨大情形。依据规定,自然人犯此罪数额巨大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避免此类犯罪,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重要文件和印章严格把控,做好风险防控。对个人而言,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结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若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也利于量刑。因此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积极配合调查,退赃退赔以争取宽大处理。

2026-05-19 04:35:53

环境污染索赔两亿需等待多久

最近回复:

结论: 环境污染索赔两亿案件审理周期受多种因素影响,仅依据索赔金额无法确定具体等待时间。 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有时间规定,但复杂案件会延长处理时间。像涉及复杂环境损害鉴定、众多当事人参与等情况,会大幅增加案件处理时长。如果遇到环境污染索赔案件方面的问题,难以把握案件走向和时间,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5-18 08:30:15

排污污染致人死亡怎么判

最近回复:

1.排污污染致人死亡涉嫌污染环境罪,若因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致人死亡,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情形,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会综合多方面情节。 2.解决措施与建议: -企业应加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环保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对于犯罪行为人,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承担责任,争取从轻处罚。同时,社会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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