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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隶属于渎职罪

  • 什么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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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国家对出入境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出入境的正当权益,促进国际交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出入境管理人员的职责。出入境管理人员违反职责,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就直接侵害了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会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对这种渎取行为必须予以刑事制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越境,指越过国 (边)境。其中,国境是我国和邻国的国境线;边境是指我国实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即大陆与属于我国领土但未对其实施有效管理的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分界线。越境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或其他诸如边境公务通行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出入境证件。如果没有上述证件或虽有上述证件但为伪造或变造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入境证件而越境的,则都是偷越国 (边)境。如果对企图偷越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即可构成本罪。所谓办理,在本罪中是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图偷越境人员利用职务,非法签发护照、签证等有效证件的行为。所谓护照,是指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旅行、在外居留、经商等,以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所谓签证,是指国内或国外主管机关在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上签证、盖章,表示准许其出入国 (边)境的行为。除护照、签证外,还有其他可以凭其出入国 (边)境的证件,如边防证、海员证、过境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构成本罪,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如果没有利用职务,就不可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如外交、外事、公安等有关的人员。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在国内办理签证、证件的分工,原则上是外交和公务护照的签证由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门办理;普通护照的签证由公安机关办理。因而,能够成为办理偷越国(边)填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主体的,就只能是上述国家机关中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境检查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他人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给其办理出入境证件,构成本罪须以明知为要件,如果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审查不严等原因而错误地为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则不构成本罪。但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草率从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玩忽职守罪论处。对“明知”的认定,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应根据案件的整个过程、情节予以全面的分析,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仍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可以认定为“明知”。本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其动机是各种各样,有的可能是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亲友情面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后果严重的,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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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予以放行的行为,既触犯受贿罪,又触犯了本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

    (二)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了护照、签证等出入国边境证件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结果,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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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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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人境证件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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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节录)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六十九条

    出境入境证件的真伪由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

    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证件签发机关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

    (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

    (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五条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签发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审核验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

    (三)泄露在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四)不按照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上缴国库的;

    (五)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或者收取的费用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九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或者申请办理证件延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签证费、证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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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02:18:40

如果跟网友见面互相自愿发生性关系 事后不承认有聊天记录 算证据吗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遇到什么纠纷了呢

2026-02-05 00:43:36

精神病打人轻微伤能拘留吗,想了解如何处理精神病患者的打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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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精神病患者打人致轻微伤是否能拘留以及如何处理其打人行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关于是否能拘留 这取决于该精神病人在实施打人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具体如下: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对其进行拘留。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如果符合拘留条件,是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的。比如,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精神状态正常时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处理精神病患者打人行为的一般方式 鉴定精神状态 :当发生精神病患者打人事件后,首先要对其精神状态进行专业鉴定。由具有资质的精神病鉴定机构,通过一系列专业的检查、评估和诊断,确定其在实施打人行为时是否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治安处罚 : 不予处罚情形 :如前文所述,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打人致轻微伤,不予治安处罚,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给予处罚情形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打人致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事赔偿 :无论精神病人是否承担治安责任,其监护人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强制医疗 :如果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这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2026-02-04 20:00:00

因轻信别人可以帮忙上学给操作费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很可能遭遇了诈骗。对方承诺帮忙上学收操作费,往往是利用了家长或学生的急切心理。若发现被骗,应尽快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尝试联系对方要求退款。若对方拒绝,可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不过要做好可能无法追回款项的心理准备。以后遇到类似承诺,千万别轻信,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2026-02-04 12:22:56

脊髓空洞证神经源性损害双手握力伸张力0级肌肉萎缩肌无力可以办保外就医吗,交申请书都具体需要什么材料,保证人都需要什么材料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有可能办保外就医,关键看是否符合严重疾病范围。申请时要准备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病情的材料。保证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以证明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建议尽快收集材料提交申请,若不通过可申请复查。

2026-02-04 06:09:46

哪些情形会对死缓进行限制减刑

最近回复:

(一)对于司法机关 在审理涉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时,需严格审查犯罪分子是否构成累犯,仔细核查其犯罪记录。对于因特定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情况,要全面考量犯罪情节,如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准确判断是否符合限制减刑条件。 (二)对于犯罪分子及其家属 了解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若认为法院的决定有误,可通过合法的申诉渠道,如申请再审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026-02-04 05:18:09

被骗600块钱报警后也没有用

最近回复:

报警是有用的。虽然600块未达诈骗罪立案标准,但仍可向警方说明情况,其会记录并调查,若还有其他类似案件,可能会一起处理。你要尽量提供详细信息,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方信息等,协助查明真相。警方会根据线索尽力追查,即便无法刑事立案,也可能对骗子行政处罚,同时提醒他人防骗。

2026-02-03 20:37:08

被人掐脖子窒息,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非常擅处理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务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办理过上千起诉讼案件,具有资深的诉讼经验和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的非诉经验,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稍后致电您 支持线下面面谈。

2026-02-03 03:51:45

对方先动手

最近回复:

对方先动手,应保持冷静,优先确保自身安全,及时报警并留存现场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联系方式等,后续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注意把握正当防卫限度,避免演变成互殴。

2026-02-03 00:46:35

6岁时开玩笑将人推下河死亡成年被发现后,要判死刑吗?

最近回复:

6岁时即使犯罪,也因无民事刑事责任能力而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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