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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资争议有效期多久

因追索薪酬引发之劳动争议案例,在劳动关系尚存之际,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则不受关于仲裁时效期之制约;
然而若劳动关系寿终正寝,则应于劳动关系解除并达成共识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诉
主张仲裁处理的时效期限设定为一年,该期限自当事人了解或已经了解到自身合法权益已遭受侵犯的日期起计。
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于债权的诉讼时效则定为三年,而在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害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起算。
此外,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且责任方已知晓的情形下起,诉讼时效将持续计算。
然而,当权利人的权益自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经权利人申请可予以适当延长。
保证债权的涵盖范围包括:
主债权的全部内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新修订: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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