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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仲裁可以撤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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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4 · 1428人看过
导读:劳动保障仲裁可以撤诉。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仲裁裁决作出前,有权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书面撤诉申请,写明相关信息并表明意愿。仲裁委审查后,符合条件则准予撤诉并终止程序,未经同意中途退庭也按撤回处理。撤诉后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但要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人撤诉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劳动保障仲裁可以撤诉吗

一、劳动保障仲裁可以撤诉

劳动保障仲裁可以撤诉。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在仲裁裁决作出前,有权撤回仲裁申请。撤诉需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书面撤诉申请,写明申请人信息、仲裁案号等内容,并表明撤诉意愿。仲裁委收到撤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符合撤诉条件,会准予撤诉,并终止仲裁程序。若申请人未经仲裁庭同意而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撤诉后,申请人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但需符合仲裁受理条件。总之,劳动保障仲裁中申请人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但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劳动保障仲裁撤诉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仲裁撤诉后是可以再申请的。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但需注意,如果是因为申请人自行和解而撤诉,且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所以,撤诉后通常能再申请,但要依据具体撤诉原因及是否存在和解协议履行等情况综合判断。若符合条件再次申请仲裁,需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保障仲裁撤诉后多久可再申请

一般而言,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后,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但如果是申请人自己主动撤诉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不过若有新情况、新理由,随时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新情况是指与原来申请仲裁时相比,出现了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新理由则是指基于新的事实所提出的与原来不同的理由。

在劳动保障仲裁过程中,撤诉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但要遵循相应规定。那么,撤诉后再次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呢?还有,如果之前撤诉的理由不充分,再次申请仲裁会不会被驳回呢?这些问题都与劳动保障仲裁撤诉紧密相关。若你对劳动保障仲裁撤诉的后续问题,如再次申请仲裁的具体要求、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等存在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劳动保障仲裁撤诉的完整流程及相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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