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
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
医保中心结算。以上就是对转院证明
社保问题报销是怎么样的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