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权人可随时要求
债务人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也应该随时履行。 据此,您的问题就很好解决。 第一,您可以随时主张买方给付房款;第二,如果房屋没有过户,房屋没有交付给买方的情况下,几次索要,买方不支付房款的,而且是大部分房款。可以认定买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
解除合同。 第三,如果房屋已过户并交付。您不可解除(取消)合同。您只能主张
买房偿还
购房款。 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只有诉求司法救济。 高级
律师李亚辉,执业十八年为您作答 15800767108